出口风险预警信息
第27期(总第135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06年12月14日
国外对我国贸易壁垒动态(三)
(一)美国对我国铸造焦炭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06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造焦炭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案作出终裁,决定继续对本案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7040010。复审确定的结果如下:
生产商/出口商 |
加权平均倾销幅度(%) |
| 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1.62 |
| 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105.91 |
| 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58 |
| 中信贸易公司 |
48.55 |
| 普遍税率 |
214.89 |
美国对我国铸造焦炭的反倾销调查从2000年开始,并于2001年9月开始征收反倾销税。
(二)美国商务部对我国混凝土强化钢筋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2006年1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混凝土强化钢筋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莱芜钢铁集团征收133%的反倾销税,中国企业的普遍税率为133%。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21000和69120010。
2000年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等国家的混凝土强化钢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1年6月22日最终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133%的反倾销税。
(三)欧盟扩大对我胶合板的反倾销调查范围
欧委会近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奥古曼木胶合板反倾销案进行复审,同时提出对中国海关编码44121310、44121390、44121400下的单板厚度不超过6毫米的、至少表面一层单板为槟糖果(BINTANGOR)、红橄榄(REDCANARIUM)、吉东东(KEDONGDONG)和其它一些树种的胶合板素板进行反倾销调查。
欧盟于2004年11月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奥古曼木胶合板作出了反倾销终裁,应诉的8家胶合板企业中4家分别被征收6.5%-23.5%不等的反倾销关税,其余企业一律被判征收66.7%的高额关税。
近年来我国广东、广西等许多地区都在扩大人工林的种植面积,欧盟不断扩大胶合板的反倾销范围不仅将对出口企业造成重大影响,也将对上游的林木业发展及种树农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我公司提醒相关企业关注有关国家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动态,提前做好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顺利开拓市场、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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